ESMA重磅公告:正在考虑“禁二元期权,限杠杆30:1”

2017-12-18 21:46:13    来源:汇众    作者: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15日发布公告称,正在准备对二元期权和差价合约(CFDs)零售交易业务设立一系列监管新规。
 
不过,早在一年前,整个行业就已经预计ESMA会有所行动,因为当时英国FCA和塞浦路斯CySEC均宣布计划对CFDs零售交易调整监管政策。一年前,CySEC和FCA提出对零售交易杠杆进行限制,并禁止赠金营销等活动,由此,ESMA也开始对零售外汇、CFDs以及二元期权行业重视起来。目前,伴随着MiFID2即将于2018年1月3日正式推行,ESMA推出系列监管新规也是预料之中。
 
ESMA最新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ESMA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声明,公告其在零售客户差价合约(CFDs)和二元期权监管准备工作上的最新进展情况。
 
ESMA一直都很重视针对零售客户的投机产品,如CFDs(包括实时现货外汇)和二元期权,我们考虑了很久,并一直在对该领域进行持续的监察和监督工作。欧盟区内的部分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已经对这类产品的零售业务进行了限制。
 
尽管部分成员国已经采取行动,但是ESMA依然担心投资者保护的风险未能有效控制或者降低。ESMA在今年6月份时已经对零售客户差价合约(CFDs)和二元期权业务做出过声明,目前ESMA对此做进一步的声明,ESMA正在考虑可能依据MiFIR 2的第40条款行使对这些产品的干预权,以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特别地,ESMA正在考虑如下措施:
 
1. 禁止向零售客户营销、推广、销售二元期权产品;
 
2. 限制向零售客户营销、推广、销售CFDs产品,包括实时现货外汇。
 
目前考虑对CFDs产品的限制措施有(仍在审查中):
 
● 交易的杠杆限制在5:1至30:1之间,具体杠杆限制根据标的资产的波动变化而相应调整;
 
● 遵循保证金清仓原则(即客户账户亏损达到保证金一定比例后,其头寸将被强制清仓);
 
● 经纪商提供负余额保护政策,在限制客户损失上给予保障;
 
● 限制经纪商开展鼓励客户交易的各类活动,如赠金营销;
 
● 经纪商要向客户提供标准化风险警告;
 
ESMA将在2018年1月份就这些措施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决定是否实施这些措施。
 
根据MiFIR第40条,ESMA所采取的针对任何产品的干预措施,其初始有效期为3个月,并且这些措施可永久性地持续更新。
 
在ESMA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的过程中,除非有来自消费者的强烈抗议,否则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基本“板上钉钉”。
 
不过,对于大多数经纪商而言,它们早已预料到ESMA在监管政策上会有调整,所以这次公告声明对于那些有竞争力的、优秀的经纪商来说,冲击并不大,它们早已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并已在业务上做好相应调整,随时迎接监管新规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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