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FCA对代理商及授权公司提出明确责任要求

2016-08-03 01:37:38    来源:汇讯    作者:
在前不久发出外汇市场整改计划后,今日下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针对代理商和授权公司的责任明确警示公告。
 
FCA在公告中表示,接受介绍经纪业务的企业必须满足监管要求,如果介绍经纪人给予客户误导性的建议,授权公司将可能被追究责任,受到管制。在很多公司通过介绍经纪商来引荐客户的情况下,FCA表示非常关注代理商在展开业务时对终端的授权公司带来的影响,尤其是FCA发现这种不当影响正在蔓延。FCA对授权公司在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被授权的代理商是否具备合格的资质表示担忧。在调查中,FCA发现授权公司是无法保障许多终端客户利益的。
 
以下为FCA此次确定的关注点:
 
1.代理商需要获得授权企业的企业参考号码(FRN),以符合获得客户信息的政策规定,并直接把申请信息发送到行政办公室。
 
2.代理商需要向上级授权公司清晰地展示客户对于风险的担忧,客户的投资意愿,以及投资过户和操作方面的完整事实调查。
 
3.授权公司需要向客户提供更完善的咨询服务,因为客户在接触代理商的过程中只接受了有限或者简化的咨询服务。
 
4.许多由代理商引入的客户是没有金融补偿服务和财政监察专员服务保障的。所以,客户会暴露在这样毫无保障的环境里,容易成为代理商设计的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主角。
 
公众注意提高警惕,如果你的投资公司接受代理商的介绍服务,那么请注意以下几点:
 
1.这家代理商获得公司的授权吗?
 
2.在引荐的过程中代理商有收入吗?
 
3.代理商影响到最终的投资选择吗?
 
4.被介绍的客户有无投资心理预设?
 
监管要求:
 
• 代理商只能在被投资发行人授权并参考独立第三方建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独立的投资建议。
 
• 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公司和客户的行为及操作流程合乎规定。
 
• 对代理商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拥有一个稳定的审批程序,其引入的客户来源合法。
 
• 代理商只可以向客户推荐自己完全了解的投资产品,包括如何操作,风险何在等。
 
最后FCA表示,代理商的不当业务模式将为公司带来很大的连带风险,希望所有授权公司都向其提供实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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